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

我叫部落客!

剛剛逛了一下來我這逛的訪客的部落格, 我才發現, 哇塞! 用引用的就可以讓自己的部落格瀏覽人次破百萬耶! 有一套!

我這樣自己想破頭的寫, 是不是太傻了啊? 不過, 除了一些好文, 好康以及笑話分享外, 我仍然堅持用我的雙手與腦袋去記錄我的點點滴滴, 去經營我的部落格, 因為我叫部落客!

2 則留言:

  1. marco5252111/8/10 12:45

    很清楚的觀念

    回覆刪除
  2. JAMESBONDONE3/9/10 00:54

    比爾王恭喜妳終於找到你的她囉

    呵呵

    共勉之囉

    加油

    ^^

    回覆刪除